昌宁县检察院:探出轻罪治理新路子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6:51:38
分享到:

近日,昌宁县检察院在辖区某村村委会召开了一场上门听证会,村民们纷纷为这种便民举措点赞。

  此次听证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既是服务民生的生动实践,也为轻罪治理融入基层探索出了新路径。

  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嫌疑人辉某某年近八旬,身患重病,且居住地距城区检察院较远,往返参加听证存在实际困难。“司法不能只讲程序正义,更要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累,昌宁县检察院决定打破“坐堂办案”模式,将听证会现场设在辉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这种“上门服务”的方式,不仅解决了高龄当事人行动不便的难题,更让他在熟悉的环境中放下顾虑,充分行使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经查,辉某某等人在修缮寺庙过程中,为了防止因寺庙香火导致森林火灾,对寺庙周围的林木进行砍伐。考虑到五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拟对本案作酌定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情节及拟处理意见,认真听取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听证人员的看法。最终,各方均认可检察机关拟作酌定不起诉的意见,认为处理结果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体现了司法温度。

  作为一起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辉某某等人滥伐林木案折射出部分农村群众对林业法规的不了解。昌宁县检察院将听证会作为普法宣传和基层治理的“窗口”,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惩教结合”。听证会上,检察官结合当地山林保护实例,详细讲解了“滥伐林木多少会构成犯罪”“砍树获得权利人许可为何也需审批”等村民关心的问题,引导大家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听证员、村干部也从村规民约和生态保护角度进行劝说,让辉某某等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会后,村民纷纷表示回村后将进行宣传,带动更多村民遵纪守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此次上门听证,是昌宁县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行动,既通过便民举措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又将轻罪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供了检察方案。下一步,昌宁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民生需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轻微刑事案件,常态化开展上门听证、巡回办案等工作,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更接地气。

通讯员 曾 瑜

一审:李秋

二审:杨冬燕 杨娜

三审:王灿

  • 保山热点

【央视新闻】保山的他在天安门前留下一张不能露脸的照片

致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慰问信

云南各族干部群众收听收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直播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八十周年》纪念邮票全国首发 腾冲同步举行首发仪式

腾冲市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我市组织集中收听收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

【七彩云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云岭大地各族儿女收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盛况

保山市为首家拥军加油站授牌

滇ICP备 11003008 号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主管  保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保山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