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部门接到黑温泉物业公司报案,称在其大门口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类。

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确认这只鸟类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猴面鹰面盘似猴脸,覆满白色绒毛,周边环绕一圈黄色领环,形如爱心,嵌着一双深圆大眼,是自带“爱心脸”的无声夜间捕食能手。
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救助中心暂护,经检查无明显外伤后,已顺利放归自然。赵齐源 摄
一审:刘自明
二审:杨冬燕 杨娜
三审: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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